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,應當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》;
2.企業章程文本;
3.投資人、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,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;
4.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;
5.擬投入車輛承諾書,包括客車數量、類型及等級、技術等級、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廊長、寬高等。若擬投入車屬于已購置或者現有的,應提供行駛證、車輛技術等級
證書(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;
6.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。
法律依據: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》第八條申請從事道路 貨物運輸經營的,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,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
出申請,并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《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》;
(二)負責人身份證明, 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:
(三)機動車輛行駛證、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: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,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、類型、技術性能、投入時間等內容;
(四)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、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;
(五)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;
(六)法律.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。